:::
【高雄電影節】聲明
【高雄電影節聲明】
針對民眾黨議員參選人陳妙真指控高雄電影節文宣「跨蝦米」涉侵權,高雄市電影館對於陳議員參選人未清楚查證事實,即發布新聞稿攻擊高雄電影節,深感遺憾。
商標權人林喚玲女士所註冊之商標,為「跨蝦米」三字與三角形、圓形、方形三個幾何圖形的組合。根據商標法第18條規定,作為品牌識別的文字、圖形結合組成「一個」商標圖樣來申請商標。並無單獨將「跨蝦米」三字申請視為跨蝦米藝術節之商標,依照商標法規定,應有同樣的內容及同樣的字型,才能構成侵權行為,陳議員參選人指涉有侵犯商標一事並非事實。
對於陳議員參選人身為律師身分,卻未提供林喚玲女士正確之法律諮詢,高雄市電影館表示不解。本館經尋求智財專家與法務顧問葉婉玉律師之說明確認,「跨蝦米」是台語「看什麼」之意思,為一般民眾所熟悉之日常生活用語。2022年高雄電影節宣傳為單純文字之使用,並未使用任何「跨蝦米」註冊商標之圖案、字體或色彩元素,該宣傳旗幟僅係用來描述本次電影節之特色,除並非作為商標使用外,其與跨蝦米註冊商標結構元素皆明顯不同,並不致使人混淆,故無侵害商標權或著作權之情形。
高雄市電影館期望這項爭議,在專業的法律基礎上釐清真相。特此聲明,以正視聽。